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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大讲堂”专题讲座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6-06-1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6月7日,举办“廉政大讲堂”,邀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副处长王建国到校作“职务犯罪查处与预防”的专题讲座。校领导、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党总支(支部)书记、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兼职监察员及重职重岗人员参加。会议由纪委书记邵文娥主持。

    王建国副处长围绕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当前全省及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现状、职务犯罪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了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类、渎职类及侵犯公民权利、民主权利三大类58个罪名,并用大量的教育系统的详实案例和大数据重点分析了全省职务犯罪呈现出的6大特点,指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部位主要集中在各高校的基建、采购、科研、总务、教务、财务等岗位。王处长在分析职务犯罪原因时指出,主观方面均存在贪欲膨胀、法制观念淡薄、心态失衡、侥幸心理、“温水效应”和不良习俗等多方面因素,此外,体制、机制和制度不完善以及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也是职务犯罪发案的根源。在对预防职务犯罪提出的对策建议中,王处长讲到,最重要的是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好。职务犯罪就像传染病,需要传染源、传播的途径和易感的人群这三个环节。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抑制犯罪动机;制度用来防止犯罪机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紧篱笆,减少犯罪机会;监督要直接指向权力,不仅要有纪委、检察院及审计的外部监督,更应有真正的内部管理的监督,落实好“两个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良好氛围。

    纪委书记邵文娥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王处长的讲座发人深省,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不管在什么岗位上从事什么工作,我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组织负责,预防职务犯罪是我们的天职。希望与会人员通过讲座,要学习、了解、明确什么是法律的底线,什么是纪律的红线。要照镜子,从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特别是高校的案件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在日常的工作中,希望能自觉守住底线,远离红线,能够依法依规正确履职,这样才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师生的重托、家人的期待,才能够吃得香、睡得着、活得踏实。同时,党委、纪委也将进一步做好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和检查监督工作。最后,邵书记用歌曲《习大大寄语》的几句歌词和与会者共勉:人活一辈子,要好好深思;当有成绩时,要常照镜子;没有成绩时,学习不停止;私心膨胀时,欲望要节制;你有权利时,就做点好事;没有权利时,就做点实事。人这一辈子,尽量避免做傻事,坚决不能做坏事,堂堂正正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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